关于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0/6/17 10:13:21       

致: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信达”)接受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参加了贵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下称“本次股东大会”),并进行了必要的验证工作。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下称“《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下称“《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贵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发表法律意见。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
贵公司董事会于20204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0616日下午14:00,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按照前述通知,在深圳市深南中路2008号华联大厦16楼会议室如期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丁跃先生主持。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6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616日上午9:15—下午15:00
经信达律师审验,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经信达律师验证,本次股东大会由贵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定召开并发布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共15名,持有贵公司股份496,388,210股,占贵公司总股份的33.4508%,其中参加现场会议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共计14名,代表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520,450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72%。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贵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经信达律师验证,上述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投票表决权的资格合法有效。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48名,代表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52,111,221股,占贵公司股份总数的3.5117%,其中参与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共计48名,代表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52,111,221股,占贵公司股份总数的3.5117%
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其身份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认证。
综上,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表决和参加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共63人,代表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548,499,431股,占贵公司股份总数的36.9625%。其中参与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共计62名,代表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55,631,671股,占贵公司股份总数的3.7489%
3、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除上述公司股东外,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信达律师参加并见证本次股东大会。
信达律师认为,上述人员有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三、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信达律师验证,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中列明需要审议的议案共12项。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对相关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并按《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规则》规定的程序进行计票、监票。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贵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资料,贵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当场公布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获有效表决通过,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548,499,431股;同意546,114,15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51%;反对646,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79%;弃权1,738,67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70%
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55,631,671股;同意53,246,3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7124%;反对64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23%;弃权1,738,6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253%
2.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548,499,431股;同意546,114,15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51%;反对646,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79%;弃权1,738,67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70%
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55,631,671股;同意53,246,3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7124%;反对64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23%;弃权1,738,6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253%
3.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548,499,431股;同意546,545,28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37%;反对296,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1%;弃权1,657,54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22%
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55,631,671股;同意53,677,5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873%;反对29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31%;弃权1,657,5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795%
4.2019年度财务报告》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548,499,431股;同意542,108,35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348%;反对4,593,53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375%;弃权1,797,54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77%
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55,631,671股;同意49,240,5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5118%;反对4,593,5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570%;弃权1,797,5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312%
5.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548,499,431股;同意548,207,63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8%;反对291,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2%;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55,631,671股;同意55,339,8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55%;反对291,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43%;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6.《关于闲置资金短期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548,499,431股;同意508,874,02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7757%;反对38,492,96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179%;弃权1,132,4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65%
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55,631,671股;同意16,006,2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7719%;反对38,492,9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1925%;弃权1,132,4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356%
7.《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548,499,431股;同意548,121,60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11%;反对156,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6%;弃权221,23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3%
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55,631,671股;同意55,253,8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208%;反对15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15%;弃权221,2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77%
8.《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548,499,431股;同意544,334,75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407%;反对4,083,44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45%;弃权81,23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8%
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55,631,671股;同意51,466,9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5138%;反对4,083,4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401%;弃权81,2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60%
9.《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548,499,431股;同意548,121,60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11%;反对296,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1%;弃权81,23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8%
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55,631,671股;同意55,253,8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208%;反对29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31%;弃权81,2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60%
10.《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548,499,431股;同意548,121,60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11%;反对296,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1%;弃权81,23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8%
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55,631,671股;同意55,253,8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208%;反对29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31%;弃权81,2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60%
11.《关于本公司与华联集团互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55,631,671股;同意53,831,79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646%;反对1,718,6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893%;弃权81,23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60%
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55,631,671股;同意53,831,7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646%;反对1,718,6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893%;弃权81,2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60%
关联股东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12.《关于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548,499,431股;同意543,789,31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413%;反对1,023,6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66%;弃权3,686,46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21%
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55,631,671股;同意50,921,5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5334%;反对1,023,6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400%;弃权3,686,4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266%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的表决结果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等于100%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信达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信达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信达同意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以下无正文)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信达会字[2020]168号)
 
 
(本页无正文)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签字律师:             
             张炯                              麻云燕
                                        
 
                                                         
                                                     饶春博
 
 
2020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