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36 证券简称:华联控股 公告编号:2020-015
修订条款
|
原条款内容
|
修改后内容
|
第三条
|
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至二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为自然人,无需持有公司股份。公司全体董事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业务。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三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至二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一名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公司全体董事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业务。
|
第七条
|
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可以设立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职责、议事程序等工作条例由董事会另行制定。
(批注:新指引2.3.4)
|
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应当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可以根据需要设立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职责、议事程序等工作条例由董事会另行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