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联控股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公告
2018/4/27 10:36:00       

 证券代码:000036  证券简称:华联控股  公告编号:2018-015

     (经公司于2018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以及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对《董事会议事规则》中的个别条款进行修订,有关情况如下:

拟修订条款
修订前内容
修订后内容
第三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至二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为自然人,无需持有公司股份。公司全体董事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业务。
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四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至二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为自然人,无需持有公司股份。公司全体董事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业务。
第十五条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定期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定期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其他条款不变。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