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公司与华联集团互保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2017/8/31 13:47:00       

        证券代码:000036      证券简称:华联控股      公告编号:2017-04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7年8月2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与华联集团互保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概述
  自上市至今,公司控股股东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集团”)对推动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大力支持,既维护了公司日常的经营稳定,又促进公司的稳步扩张。经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华联集团向本公司提供7亿元现金短期借款、并为本公司开发“华联城市全景花园”项目的16亿元开发贷款提供担保,同意本公司为华联集团提供16亿元的互保额度。鉴于公司与华联集团上述借款、互保事项即将到期,为了确保公司在建地产项目的顺利开发建设,不断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现需要提请控股股东华联集团继续为本公司提供财务方面的资助及支持,双方拟开展如下关联交易事项 :
  1.提请华联集团向本公司(含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总计20亿元人民币(含20亿元)的对外融资连带责任担保额度。
  2.本公司将为华联集团(含其控股的子公司)提供同等额度的对外融资连带责任担保,即相互之间的互保额度为20亿元人民币(含20亿元)。
  由于华联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31.21%股权,上述两事项均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董炳根、丁跃、胡永峰、张梅、倪苏俏回避表决,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华联集团:成立于1983年8月,注册资本为9,061万元,法定代表人:董炳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0337957U。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及租赁服务;投资旅游产业;酒店管理;投资文化产业;文化活动的组织策划;进出口业务;工程承包建设及进出口所需工程设备、材料、劳务输出;对外投资,技术咨询服务;室内装饰工程设计;劳务分包、风景园林工程设计、工程勘察设计;建筑工程技术咨询;建筑规划设计;工程项目管理;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商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汽车销售(含小轿车)。化工、纺织、服装等产品的生产。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华联集团总资产157.04亿元,净资产63.98亿元,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45.35亿元。
  三、互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1.华联集团拟向本公司(含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20亿元人民币的对外融资连带责任担保额度。
  2.作为对价的条件,公司将为华联集团(含其控股的子公司)提供同等额度的对外融资连带责任担保,即相互之间的互保额度为20亿元人民币。
  上述互保事项期限为三年,起始日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签署上述两事项的有关协议,本公司将根据该两事项的实际执行情况,及时进行临时披露或在定期报告中进行详细披露。
  四、董事会意见
  1. 本次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影响
  公司正处于新建房地产项目资金投入高峰期,本次关联交易主要是为了解决“华联城市商务中心”、“华联工业园区A区”两城市更新项目的资金需求问题,并拟通过本次关联交易获得华联集团对公司发展的持续支持,确保公司在建、拟建项目工程进度的稳步推进。
  本次关联交易是基于双方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与稳定,促进本公司可持续发展。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本期、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任何负面或不利影响,有利于公司不断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
  2.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根据公司实施的《担保管理规定》及有关规定,本公司为华联集团提供上述担保事项需要签署反担保协议。即公司与华联集团签署上述担保协议时,华联集团须同时与本公司签署反担保协议。
  五、年初至披露日与华联集团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额情况
  1.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租赁华联集团的办公场地费用合计约212万元。
  2.华联集团为本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1亿元,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华联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3.8439亿元,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华联置业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4.5亿元,合计9.3439亿元。
  3.本公司为华联集团提供的担保金额合计6亿元。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履行了规定的审批程序。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共计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3.79亿元的17.76%。
  公司逾期担保累计数量为零。
  七、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已获得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多年来,华联集团为本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在产业结构调整、主业转型等方面提供了大量人力、财力支持。本次关联交易互保事项,体现了华联集团对上市公司后续发展的关心和支持,交易本身公正、公平,是一项互惠互利的交易,华联集团经济实力雄厚,公司与其进行互保应不会产生风险。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要求,上述关联交易事项须履行规定的批准程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八、其他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方式及表决生效需遵循如下条件:
  1.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将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公司控股股东华联集团在审议本议案时须回避表决。
  2.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