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2017/2/28 14:28:00       

证券代码:000036      证券简称:华联控股      公告编码:2017-005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基于事实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以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对本次会议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事项,原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何远志先生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符合《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一致同意对此部分股份按照《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对回购事项的规定实施回购注销。

独立董事:张淼洪   ____________
      刘秀焰   ____________
      朱  力   ____________
      刘战红   ____________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