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1月2日,华联三鑫一期工程——年产45万吨精对苯二甲酸(PTA)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顺利通过国家环保总局的验收。华联三鑫一期年产45万吨PTA工程环保验收的顺利通过,标志着公司一期项目各项验收(消防、安全和劳动卫生“三同时”、电离辐射、环保“三同时”)的全部完成。 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组织的华联三鑫一期工程——年产45万吨精对苯二甲酸(PTA)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竣工验收会议,在该公司行政大楼5楼会议室召开。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的领导、专家会同浙江省、绍兴市、绍兴县环境保护局的专家和绍兴县滨海工业区管委会的领导参加了验收会议,参加验收会的单位还有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绍兴县政府、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中国纺织工业设计院等。华联三鑫公司总裁唐利民和副总裁朱健出席了验收会议。 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领导和浙江省环保局、绍兴市环保局的领导和专家组成的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小组,对华联三鑫年产45万吨PTA工程的环保设施的建设与运行情况进行了详细的现场检查,并听取了华联三鑫公司《年产45万吨PTA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报告》和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的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的汇报,以及项目环境保护评价单位、项目设计单位对华联三鑫一期项目环保“三同时”的情况介绍,审阅并核实了华联三鑫一期项目的环保设施验收的有关基础设计和环保管理的资料。 经过认真讨论,验收组成员一致表示:华联三鑫一期工程——年产45万吨PTA项目的建设程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做到了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落实了环评及批复中的各项环保措施,主要污染物的排放基本达到了国家、地方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公司的各项环境保护管理制度齐全,环保管理机构与监测体系较健全,制定了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符合国家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竣工验收合格的条件。最后,验收组一致同意通过了该项目的环境保护验收。 |